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巧家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,昭通市的西南部,地理位置为东经102°52′—103°26′,北纬26°32′—27°25′,南北长98公里,东西宽57公里,国土总面积3245平方公里,辖16个乡镇,巧家是滇东北进入四川的重要通道之一,县城所在地是以巨型电站命名的白鹤滩镇,是金沙江畔的亚热带风光城市。连通昆明的巧蒙公路通车,县城距昆明市257公里,只需4个小时的行程,距西昌市165公里,只需3个小时的行程,交通便利。巧家县境内最低海拔517米,位于金沙江和牛栏江交汇处;最高海拔4041米,位于药山顶峰。巧家一地几乎包罗了从海南岛至黑龙江的气候类型,属亚热带与温带共存的立体气候,海拔高低不同气候差异较大,故有“一山分四季,十里不同天”的民谚。巧家是典型的农业县,在农业经济中以种植业为主,在河谷地区、低二半山区,玉米、水稻亩产可达七八百公斤,双季水稻产区“吨粮田”非常罕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