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巧家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,昭通市的西南部,地理位置为东经102°52′—103°26′,北纬26°32′—27°25′,南北长98公里,东西宽57公里,国土总面积3245平方公里,辖16个乡镇,巧家是滇东北进入四川的重要通道之一,县城所在地是以巨型电站命名的白鹤滩镇,是金沙江畔的亚热带风光城市。连通昆明的巧蒙公路通车,县城距昆明市257公里,只需4个小时的行程,距西昌市165公里,只需3个小时的行程,交通便利。巧家县境内最低海拔517米,位于金沙江和牛栏江交汇处;最高海拔4041米,位于药山顶峰。巧家一地几乎包罗了从海南岛至黑龙江的气候类型,属亚热带与温带共存的立体气候,海拔高低不同气候差异较大,故有“一山分四季,十里不同天”的民谚。巧家是典型的农业县,在农业经济中以种植业为主,在河谷地区、低二半山区,玉米、水稻亩产可达七八百公斤,双季水稻产区“吨粮田”非常罕见。